地方志


拼音:dì fāng zhì

词性:名词

注音:ㄉ一ˋ ㄈㄤ ㄓˋ

结构:地(左右结构)方(独体结构)志(上下结构)

造句

清代地方志中保存了两份“唐蕃会盟碑”文本,是时人据碑刻西面右半部分盟约的汉文而录。

借此时机,“北京地理”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,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,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、存档。

惟有明清两代海南的地方志和地理总志有各种说法,也多为数千年后的揣测之词,莫衷一是。

民国五年,教育部合同内务部谘文各地编纂地方志,给予推动。

地方志里当然不只有数据,那些由迁徙重新完成的土地资源占用,潜江县“占田多者皆流寓豪恣之人,土著者反为其佃仆,贫弱受累,赋役不均”。

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,编纂历史源远流长。

“地方志是‘一方之全史’,是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综录,具有完整的权威性和资料性,是政府信息工程的重要工具书。

照着地方志的原话是“人烟浩熙攘,海泊辐凑”。

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。

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,包括正史、稗史、地方志、碑碣、家谱、民间故事、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,历时三十余年。

解释


词语解释:

地方志dìfāngzhì

(1) 地方上的大事年鉴

(.好工具)英local chronicles;annals of local history

引证解释:

⒈ 即方志。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、历史、风俗、教育、物产、人物等情况的书,如县志、府志等。

国语词典:

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、自然气候、产物、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,称为「地方志」。也作「方志」。

词语翻译

法语chorographie

网络解释:

地方志

地方志,古称地志、地记、图经、方志等,是指全面、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。地方志,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、方志编纂、方志工作、方志事业、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。简称“方志”。志书,即按一定体例,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、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。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,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。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,有严格的选材要求,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。

字义分解


读音:dì,de[ dì ]

1. 人类生长活动的所在:地球(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)。地心说。

2. 地球或地球的某部分:地质。地壳。

3. 地球表面除去海洋、江河、湖泊的部分:陆地。地下。

4. 地球表面的土壤:土地。田地。地政。地主。

5. 地球上的一个区域:地区。此地。

6. 建筑材料铺成的平面:地板。地毯。

7. 所在空间或区域的部位:地点。目的地。

8. 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:易地以处。

9. 表示思想或行动的某种活动领域:见地。境地。心地。

10. 底子:质地。

读音:fāng

方fāng(1)(名)四个角都是90°的四边形:正~形。(2)(名)乘方:平~。(3)姓。(4)(名)方向:东~。(5)(名)方面:正~。(6)(名)地点、地区:~言。(7)(名)方法:药~。(8)(形)正直:品行~正。(9)(副)正在;正当:~才。(10)(量)用于方形东西:几~木头。

读音:zhì

志zhì(1)(名)志向;志愿:~同道合。(2)(名)姓。志zhì(动)〈方〉称轻重;量长短、多少:用称~~。志zhì(1)(动)记:~喜|~哀。(2)(名)文字记录:杂~。(3)(名)记号:标~。